景德镇市召开营商环境部门评暨“首违轻微不罚”工作推进会

来源:景德镇日报 编辑:黄益华 发布: 2022-10-14 16:14
10月11日,景德镇市优化营商环境部门评暨“首违轻微不罚”工作推进会召开,景德镇市委常委、市委统战部部长吴财锋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10月11日,景德镇市优化营商环境部门评暨“首违轻微不罚”工作推进会召开,景德镇市委常委、市委统战部部长吴财锋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吴财锋指出,景德镇市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过程中,推出了一批全省先进的典型做法。目前,我市已将“首违轻微不罚”“超时默许制”“企业安静期”作为全市先进经验做法,进行全面铺开。前期市指挥部已将这三个实施方案印发到各级各部门,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同时,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容,整理优化营商环境亮点特色工作和典型案例,综合形成专项经验材料,客观真实反映我市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工作成效及典型经验做法,通过汇报、系统内经验分享等各种方式,不断进入省直部门视野,加强省直部门对我市工作的正面认知,为景德镇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更好成绩提供必要支撑。

哪些行为“首违轻微不罚”?记者了解到,必须是无主观故意、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危害。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关于大力便民为民、推动满意度大提高的要求,市司法局在协调推进“首违轻微不罚”制度建设时,坚持放眼全局,梳理民生和其他领域的“首违轻微不罚”行为一并列入其中。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机制中,该局列出了具体的“首违轻微不罚”清单,明确100项无主观故意、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害行为的“首违”不予行政处罚,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、广告、商标、食品安全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15个方面。

据悉,目前全市28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已有26家正式出台了“首违轻微不罚”制度文件,其中市场经营活动“首违轻微不罚”清单231条、民生及其他领域99条。剩余两家部门的“首违轻微不罚”清单亦将于近期出台。(来源:景德镇日报 万慧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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