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部多跑腿 群众少跑路 ——珠山区创新举措推动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纪实

来源:江西日报 编辑:黄益华 发布: 2020-12-31 15:38
记者注意到,为了给信访案件的办理提速,让干部多跑腿,群众少跑路,实施细则明确规定:自信访人登记之日起,按自然日开始计算,区级信访件20天内办结,市级交办件23天内办结,省级交办件26天内办结,国家级交办件30天内办结。

12月18日,对年过花甲的刘宝珠、李莲英等老人来说,是一个开心的日子。

当天,刘宝珠等人来到珠山区委信访局“百姓说事中心”反映退休工资方面的问题。现场接访的珠山区干部第一时间联系社保等部门,协调处理好了问题。

“群众反映学校附近的超市销售‘三无’面包,拖了88天才处理好;群众反映有人占道搭建围墙,拖了126天才处理好…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,群众何来幸福感?”说起如今的干部作风,12月18日,景德镇市委信访局副局长、珠山区委信访局局长姚石玉,拿出一叠信访件基本情况表对记者说,“尽管近年来珠山区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仍然存在部分干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、难点问题责任心不强、拖延推诿的现象,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创新举措,推动信访工作让群众更满意。”

针对信访工作存在的短板,2020年3月,区委信访局牵头出台《关于深入推进让群众“最多访一次”的实施细则》。实施细则从规范信访事项办理、规范来访接待工作、规范领导包案、打好矛盾化解攻坚战等方面,进行了“责任化”“标准化”“精细化”。

记者注意到,为了给信访案件的办理提速,让干部多跑腿,群众少跑路,实施细则明确规定:自信访人登记之日起,按自然日开始计算,区级信访件20天内办结,市级交办件23天内办结,省级交办件26天内办结,国家级交办件30天内办结。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结的信访件,责任单位要向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书面说明延期理由,由区委信访局分管领导牵头现场督查、跟踪推进、限期办结。对办理不力、拖延推诿的,将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约谈、通报批评,直至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。

实施细则的出台,对珠山区的各级干部带来了触动,效果十分明显。2020年4月,因为消防通道被一家餐馆的围墙阻断,珠山区周路口街道抚州弄的居民向社区反映情况。了解情况后,周路口街道党工委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实地查看,并组织居民代表、社区干部、房管所工作人员等,在社区“百姓说事中心”商讨解决之道。通过耐心的说理说法,横亘在消防通道上多年的围墙很快被拆除。居民郑先生说:“街道干部真正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,不管是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是办事效率,我们都很满意。”

“以前我们街道信访口接到信访件后,一般都是先向街道主要领导口头报告,然后再协调街道相关部门处理,有时感觉群众反映的问题,到最后好像都成了我们信访口的问题。实施细则出台后,就不一样了,我们依规请街道主要领导将信访件签批到涉事部门,责任直接落实到人。”说起实施细则带来的变化,周路口街道主管信访工作的副主任陈志强告诉记者,实施细则出台后,深入一线全面听取群众意见的干部多了,直奔现场处理问题的干部也多了,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。

记者采访中了解到,实施细则出台至今,除了部分疑难信访案件外,珠山区信访部门受理的初始信访,有85%的信访案件达到了“最多访一次”,信访案件平均办理天数控制在10天以内,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。据介绍,景德镇市委信访局已将珠山区的成功做法向全市进行推广。

(来源:江西日报 王景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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